月落和尚青山去日出尼姑白水来这句话出自唐代诗人王之涣的《登鹳雀楼》诗中,意思是“月亮已经落下,和尚离开了青山;太阳已经升起,尼姑来到了白水边。”这句诗描绘了一幅自然景象,表达了时间的流逝和人事的更替,同时也寓意着人生的无常和变化。
和尚与尼姑行苟且之事却被捉,郑板桥写下一诗,堪称教科书式调戏
古诗词里的爱情都是浪漫而自由的,或是异地相思时的牵肠挂肚,或是倾诉衷肠时的纸短情长,或是回心转意时的力挽狂澜,无不在宣示着爱情的伟大与悲壮,即便是那些被世俗捆绑住的不幸婚姻,也都是在歌颂和追随自由。但是自由恋爱是有对象可依的,双方的身份必须被社会观念认可,假如尼姑与和尚之间擦出了火花,那么这份感情就失去了被祝福的权利。今天故事的主人公恰恰就拥有这样一种孽缘,两个不该相爱的人互生依赖,从而为后世提供了一个极为精彩的故事。
大清律法里写的很清楚:”僧道尼僧女冠有犯和奸者,于本寺观庵院门首,枷号两个月,杖一百。”虽说人人生而平等,但既然选择了一份特殊的职业,那么就应该恪尽职守,尼姑与和尚都是执着的素食主义者和坚定的单身主义者,因此和尚就该坐怀不乱,尼姑就该守身如玉。可是乾隆年间山东潍县的一对小年轻却有些耐不住,他们分属于不同法寺,两颗躁动的心却走到了一起。很快这一爆炸性新闻就登上了潍县的头版头条,方丈也不自己动手了,直接将二人扭送衙门审理,恰好此时的潍县县令正是著名文学家郑板桥。
郑板桥升堂正式审理这一桩”僧尼私恋案”,但见跪在下面的尼姑与和尚却并非一番邪恶的模样:一个风正貌,一个壮青青,年纪相仿,神态相近,四目之间时有穿梭,手足之中有情有意——郑板桥初步判断他们可能确是一对有情人。果不其然,经过咨询,原来这二人本是青梅竹马,却被女子父母活活拆散,将女子卖给了老财主做妾,女子私逃了出来做了尼姑,男子也一怒之下行了剃度,这才是”僧尼私恋”的真相。郑板桥是个通情达理之人,也不忍心再次拆散苦命鸳鸯,因此便写下这一首著名趣诗,了却了这一桩奇案。
《判决诗》
一半葫芦一半瓢,合来一处好成桃。 从今入定风归寂,此后敲门月影遥。 鸟性悦时空即色,莲花落处静偏娇。 是谁勾却风流案?记取当堂郑板桥。
这首诗尽显郑板桥之风趣幽默以及出神入化之手法,他开篇就放大招:和尚的后脑勺像一半葫芦,尼姑的后脑勺像一半瓢,合起来刚好拼成个桃!这两句诗不仅极具画面感,更极富浪漫气息,我们想如果和尚与尼姑脸对脸,那么二人的头不刚好是桃形吗?而且只有脸对脸才能拼出桃形,这无形中透露出郑板桥对待此事的态度;还有,桃子在民俗中有生育、吉祥、长寿的象征意义,那么郑板桥此形容旨在劝和。
后面紧跟的四句,郑板桥用了一些文学技巧:这桩案此后便可风平浪静,所谓空即是色色即是空,莲花亦有娇美之态,何况寻常人?此后两人即时还俗,可以名正言顺在一起了。最后郑板桥不忘为自己美上一嘴,直言是他将这桩风流案一笔勾销。另一方面,也可看作是郑板桥的勇于担当,为了不让这对僧尼有后顾之忧,他直接在判词上留下县令的名字,相当于是押上了潍县府衙的声誉,那么此后二人便可光明正大的恋爱了。
郑板桥的这一出善意的”调戏”深得人们赞叹,这个可爱又温情的故事也一直流传至今。其实这与他本身的经历不无关系,郑板桥出身书香门第,并在乾隆元年顺利进士,但因为太过于为百姓考虑,为官期间相继采取了”开仓赈贷”、”捐廉代输”等举措,因而损害到了某些团体的利益,所以多次遭到贬黜,后半生的郑板桥以卖画为生,但始终保持着一份秉直。而这一桩风流案的映射下,正是郑板桥那无畏无惧、深为百姓着想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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