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几大明确提出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是什么时候提出的)

时代是思想之母,实践是理论之源。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征程中,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实践过程中,在总结当代中国宏大而独特的法治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习近平法治思想应运而生。它系统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根本性、全局性和长远性问题,蕴含着鲜明的时代主题、时代气质和深刻的时代精神。

习近平法治思想宣示新时代法治建设目标任务的与时俱进

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背景下萌发、成长、形成,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中应用、检验、升华,实现了改革开放以来法治建设快速发展基础上的飞跃,宣示了法治建设目标任务的与时俱进。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认识到,没有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就没有中国的现代化。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权威性。党把发展民主与健全法制确定为国家坚定不移的基本方针,新中国法治建设从新中国成立以来的“过渡时期法制”进入到“社会主义法制”。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必然意味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2001年,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开启了全球化条件下的深层次法治改革。法治的权威和作用受到全党和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和维护,各级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和公民法治意识显著提升,法学研究和教育日益繁荣,实现了新中国法治建设从“社会主义法制”进入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

2014年,我们党召开了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确立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对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工作布局和重点任务进行了战略部署。全面依法治国成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在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公正高效权威司法、加强全民普法、法治专门队伍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都取得了重大进展。由此,新中国法治建设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进入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

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我们党执政70多年来,中国法治在目标任务上实现了从“建设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向“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升级,在工作方针与布局上实现了从“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转型。我们党越来越深刻认识到,治国理政须臾离不开法治。国际国内环境越是复杂,现代化建设任务越是繁重,越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习近平法治思想表明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根本立场

以人民为中心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立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根本立足点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治为人民服务。进入新时代之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因此,法治建设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研究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也保证了人民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这是我们的制度优势,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区别于资本主义法治的根本所在。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回答了在当代中国“法治为了谁、依靠谁、保障谁”的根本问题。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当中,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治建设必须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不断推进人民的美好生活作为法治改革与创新的逻辑起点。就依法治国的主要任务而言,就是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的各领域全过程,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

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社会主义各项事业改革创新的时代产物。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改革和法治、创新与法治的关系一直是中国法治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改革开放40多年的经验告诉我们,做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离不开法治,改革开放越深入越要强调法治。

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阐述了法治与改革的辩证关系,提出解决改革与法治冲突的正确观点与方法。“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的主题贯穿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全篇。改革和法治相辅相成、相伴而生。在处理改革与法治关系上,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既不能突破法律红线搞改革,也不能死守法律条文而无动于衷。因此,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应实现相统一、相衔接,立法要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正确处理法治与创新的关系提供了根本遵循。在坚守法治底线的前提下,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现对新业态、新技术、新产业、新商业模式的科学规制与包容,最大限度保护创新者的合法权益。

习近平法治思想彰显公平正义的时代价值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决定了法治建设必须以追求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必须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重要论断深刻阐释了“公平正义”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价值追求,其核心要义在于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维护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公正司法,必须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措施,提升司法公信力。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需要通过一系列体制机制建设加以保障。推进公正司法,要求加强司法制约监督,规范司法权力运行,进一步完善人员分类管理,健全司法职业保障,真正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提高司法办案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司法改革整体效能、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时代主题

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法治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系问题,明确指出了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法治路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法治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建设的骨干工程,在国家治理过程中发挥着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只有全面依法治国才能有效保障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才能有效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效率,才能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凝聚着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凝聚着中华文明的智慧和人类制度文明的精髓,具有强大的支撑国家治理的制度力量。综观世界近现代史,凡是顺利实现现代化的国家,没有一个不是较好解决了法治和人治问题的。相反,一些国家虽然也一度实现快速发展,但并没有顺利迈进现代化的门槛,这很大程度上与法治不彰有关。

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仅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历史任务,也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无疑就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中国法治方案,是实现国家治理理念与方式深刻变革的必由之路。

习近平法治思想诠释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背景下法治建设的时代使命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全球治理体系深刻变革,国际环境的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明显上升,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霸权主义、保护主义、单边主义、民粹主义对世界和平与发展构成巨大的威胁,依法治国面临全新的国际环境和挑战。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宏大的国际视野和世界眼光,强调法治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法治肩负着应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提出更多凝聚中国智慧和中国价值的制度方案、维护国际法治秩序、保障国家总体安全、引领和推动全球治理变革的时代使命。

这就要求我们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加快形成系统完备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有效应对外部挑战和风险,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提升涉外执法司法效能。在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过程中,要引导中国企业、公民在走出去过程中更加自觉地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运用法治和规则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推动全球治理变革进程中,要善于运用法治方式,加强国际执法安全领域合作,在反恐、打击网络犯罪和新型有组织犯罪领域开展全球联合行动,以国际合作推动全球发展,维护世界公平正义与和平安全。

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于新时代的历史方位、基本国情和国际环境,立时代之潮头、发时代之先声,科学回答了新时代中国法治建设走什么路、向哪里走、实现什么目标以及怎么实现目标等根本性问题,在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波澜壮阔的治国理政实践中描绘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华丽篇章,必将引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由法治大国迈向法治强国,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中焕发出时代的熠熠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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